自2023年12月5日零时起(出票日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成人普通票800公里以下(含)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调整为50元,成人普通票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调整为9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燃油附加费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注: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
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GM/JC。